地暖系統主要設計參數
1:地板表面的平均溫度:
①人員經常停留的地面,宜采用24℃-26℃,溫度上限值28℃。
②人員短期停留的地面,宜采用28℃-30℃,溫度上限值32℃。
③無人員停留的地面,宜采用35℃-40℃,溫度上限值42℃。
2、供回水溫度:
①供水溫度的上限值60℃、65℃、70℃、75℃等。從安全和使用壽命考慮,民用建筑的供水溫度不應超過60℃。
②供回水溫差宜小于或等于10℃。
3、熱負荷:
①全面輻射
采暖的熱負荷,應按有關規范進行。對計算出的熱負荷乘以0.9-0.95修正系數或將室內計算溫度取值降低2℃均可。
②局部
采暖的熱負荷,應再乘以附加系數。
4、有效散熱面:
計算有效散熱量時,必須重視室內設備、家具及地面覆蓋物對有效散熱面積的影響。
5、填充層:
①填充層的厚度不應小于5cm(包括面層)。
②當面積超過30m²或長度超過6m時,填充層宜設置間距小于或等于6m,寬度大于或等于8mm的伸縮縫。
③加熱管穿過伸縮縫時,宜設長度不大于200mm的柔性套管。
6、壓力:
工作壓力不宜大于0.8MPa。如超過應采取措施。
7、流速:
加熱管內水的流速不應小于0.25m/s,不超過0.5m/s。同一集配裝置的每個環路加熱管長度應盡量接近,一般不超過100m,最長不能超過120m。每個環路的阻力不宜超過30Kpa。
8、絕熱層:
樓板結構層間應設絕熱層,宜采用聚苯乙烯板,表觀密度≥20kg/m³,厚度不宜小于2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