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低溫熱水系統的加熱管系統設計
3.5.1 在住宅建筑中,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應按戶劃分系統,配置分水器、集水器;戶內的各主要房間,宜分環路布置加熱管。
3.5.2 連接在同一分水器、集水器上的同一管徑的各環路,其加熱管的長度宜接近,并不宜超過120m。
3.5.3 加熱管的布置宜采用回折型(旋轉型)或平行型(直列型)。
3.5.4 加熱管的敷設管間距,應根據地面散熱量、室內計算溫度、平均水溫及地面傳熱熱阻等通過計算確定。也可按本規程附錄A確定。
3.5.5 加熱管壁厚應按供暖系統實際工作條件確定,可按照本規程附錄B的規定選擇。
3.5.6 加熱管內水的流速不宜小于0.25m/s。
3.5.7 地面的固定設備和衛生潔具下,不應布置加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