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發熱電纜系統的設計
3.9.1 發熱電纜布線間距應根據其線性功率和單位面積安裝功率,按下式確定:
(3.9.1)
式中 S —— 發熱電纜布線間距 (mm);
Px —— 發熱電纜線性功率 (w/m);
q —— 單位面積安裝功率 (w/m2)。
3.9.2 在靠近外窗、外墻等局部熱負荷較大區域,發熱電纜應較密鋪設。
3.9.3 發熱電纜熱線之間的最大間距不宜超過300mm,且不應小于50mm;距離外墻內表面不得小于100mm。
3.9.4 發熱電纜的布置,可選擇采用平行型(直列型)或回折型(旋轉型)。
3.9.5 每個房間宜獨立安裝一根發熱電纜,不同溫度要求的房間不宜共用一根發熱電纜;每個房間宜通過發熱電纜溫控器單獨控制溫度。
3.9.6 發熱電纜溫控器的工作電流不得超過其額定電流。
3.9.7 發熱電纜地面輻射供暖系統可采用溫控器與接觸器等其它控制設備結合的形式實現控制功能,溫控器的選用類型應符合以下要求:
1 高大空間、浴室、衛生間、游泳池等區域,應采用地溫型溫控器;
2 對需要同時控制室溫和限制地表溫度的場合應采用雙溫型溫控器。
3.9.8 發熱電纜溫控器應設置在附近無散熱體、周圍無遮擋物、不受風直吹、不受陽光直曬、通風干燥、能正確反映室內溫度的位置,不宜設在外墻上,設置高度宜距地面1.4m。地溫傳感器不應被家具等覆蓋或遮擋,宜布置在人員經常停留的位置。
3.9.9 發熱電纜溫控器的選型,應考慮使用環境的潮濕情況。
3.9.10 發熱電纜的布置應考慮地面家具的影響。
3.9.11 地面的固定設備和衛生潔具下面不應布置發熱電纜。